法律问答

债权债务清理注意事项有哪些

债务追讨
2022-11-13 09:50: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债权清理的原则:综合清欠,将债权清理与优惠政策相融合;回收货币资金为主、物资抵顶为辅;债权管理与债权经营分离;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财源;诉讼保全,依法清欠,确保债权安全;其他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 债权清理原则:
    1、债权管理与债权经营分离;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财源
    2、将债权清理与优惠政策相融合,综合清欠;回收货币资金为主、物资抵顶为辅。
    3、诉讼保全,依法清欠,确保债权安全;
    4、回收货币资金为主、物资抵顶为辅;
    5、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财源。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 清理债权债务的措施有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一定会计期间的利润表;以及编制一定会计期间的现金流量表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七条
    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
    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第四十五条
    资产负债表是指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的会计报表。
    第四十六条
    利润表是指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的会计报表。

    第四十七条
    现金流量表是指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会计报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