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就是我骑电动车和自行车相撞,然后伤着报了警,xx备了案记了我的名字,如果走交警处理这样会记录在我的档案里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1-13 10:2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处理交通事故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经过及具体接触部位。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如果私了之前没有报案不需要去交警队,如果已经报案但是当事人双方都决定私了的需要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所以交通事故私了是否要去交警队需要看具体的情况。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受害者报案的不会进档案,不影响个人生活,无需担心。但是该报案材料会进入派出所的档案记录,公安机关在接受案件时,会制作受案登记表作为案件的档案材料内容,将其存入案卷中。
    若受害者不愿意公开自己的身份,可以要求公安机会为其保守秘密。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条公安机关应当保障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意公开自己的身份,应当为其保守秘密,并在材料中注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