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
仲裁裁决书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在该裁决书生效后,当事人均需要按照其规定来履行;如果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的,则另一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
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第五十三条
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