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案件的法定一审期限是多久

刑事辩护
2022-11-13 11:02: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审刑事案件审理期限是三至六个月。
    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 刑事案件如果适用的是普通程序,一审期限一般为二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若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一审期限一般为二十日;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一审期限一般为十日。法律依据:刑事案件如果适用的是普通程序,一审期限一般为二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若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一审期限一般为二十日;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一审期限一般为十日。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二百二十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第二百二十五条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 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审结期限,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的二十日以内。但对于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则人民法院审结案件的期限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第二百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按照本章第一节或者第二节的规定重新审理。
    第二百二十二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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