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天津市环卫上班,女性到了法定年龄,单位强制与我解除劳动合同,给我下达了领取失业金告知书,并告知当天不领,一切问题自负,我现在在天津办理着积分落户了,户口还没下来,怎么办,单位这么办违法吗

2022-11-13 11:0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当事人提出领取失业金的申请后,一般会在五天内审核通过。法律未明确规定。失业人员需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之后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 领取的条件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按规定办妥失业登记,在职期间缴纳失业保险费不满一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人员可前往本市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失业补助金申请手续。申请的材料有: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就业创业证》;
    3.实名制银行结算户借记卡或存折等。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 用人单位未给予劳动者劳动合同不影响失业金领取。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劳动者凭此办理失业登记,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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