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怎样缴纳出资?

公司成立
2022-11-13 11:0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出资应当符合不能以劳务或者是自然人的姓名出资,但是可以以法人的名称出资。以非货币资产出资的应当办理登记手续,才算出资完成。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如果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三条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 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一次缴纳的,应即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应即缴纳首期出资。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法律另有规定的按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三条
    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发起人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