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车子全险,撞坏了,要拖到4s店去修。费用是4300,但是保险公司说要先自己垫付,然后拿着发票去4s店报销,合理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1-13 11:10: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车辆损失由车险来承担的,可以自己先行垫付维修费用,然后保险公司来赔给个人,也可以由保险公司直接给4s店支付。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并共同签名。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当事人的责任等内容。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一)当事人自行赔偿; 
    (二)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4s店定损后修车钱中,保险公司承担的部分由当事人垫付,而后根据修车发票到车主的保险公司要求赔付。不足的部分,应由车主或肇事驾驶员予以先行支付,而后由对方到自己的保险公司要求支付。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不是车主开车,出了事故保险公司是会理赔的。只要车辆投保了保险,且不是保险公司免赔范围的,对于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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