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失业保险怎么申领?失业保险怎么申领

社会保险
2022-11-13 11:5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失业保险的领取流程是:
    1、失业人员应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受理申请的,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
    3、经审核合格者,从其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并按月发放。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 失业保险的领取流程是:
    1、首先失业人员应到受理本人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公司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
    3、经审核合格者,从其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并按月发放。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 领取失业保险应在解除劳动合同前15日内到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办理报备时用人单位应向社保局递交解聘通知书、失业证明、失业登表等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办理下岗证;失业人员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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