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民法典》第1061条、第1070条以及第1153条规定,关于婚后
遗产继承的规定如下: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
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
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第一千零七十条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