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开的店,营业执照是别人的名字,我们想写份合同证明这店是我的,合同该怎么写么写?

公司成立
2022-11-13 13:1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法律规定,个人买卖合同撰写要求是:写明合同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住所;写明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写明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写明合同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合同一方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尽量写明身份证号,以避免发生对自然人身份的争议;合同一方当事人是法人的,要写清企业的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姓名。与企业法人签约的,不能只在合同当事人栏中填写法定代表人的名字,以免导致合同相对方不明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签合同一般需要提供能够确认对方身份的证件,根据签订合同的主体不同以及签订合同的种类需要的材料也有所不同,通常公司需要出示的主要是公司营业执照以及法人代表的证件,个人则主要出示的是身份证件,委托人需要出示委托书。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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