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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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债务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若是企业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但是普通合伙人仍让应当承担无限责任。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
合伙人为
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十三条
合伙协议除符合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外,还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
(三)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
(四)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
(五)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
(六)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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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人要以他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
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七十四条: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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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之间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七条
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第九百六十八条
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第九百七十三条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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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