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我自己的车在家门口被别人撞了。对方全责。对方没有走保险。车要2到3万修理。车才买了一年多还没供完的。我可不可以要折旧费。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1-13 13:4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车祸后,如果双方对赔偿产生纠纷而对责任划分意见相同的,应该及时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交警按简易程序出具责任认定,由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修理费)进行估价。
  • 车被撞了,对方全责,不赔钱,车辆投有保险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的,当事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 我的车被追尾了,对方全责能要误工费。误工费不仅可以向致害人主张,如果交了保险还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先交可以双方协商决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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