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时男方父母口头上说房子是给给儿子的,但是没有书面协议,如果离婚了女方可以分得房产吗婚了女方可以分得房产吗?请问,结婚时男方父母口头上说房子是给给儿子的,但是没有书面协议,如果离婚了女方可以分得房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13 14:03: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可以,除非男方死亡,孩子可以继承男方的房产。归属于一方的财产,只用所有人才有权利支配使用该财产,如果男方没有将房产赠与孩子,那么孩子是不可能分到房产的,哪怕是他儿子。

    法律依据: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
    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 双方离婚时,如果房子写了孩子和男方的名字,女方一般不能分。但如果该房屋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妻子可以请求对该共同房产予以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房子写了孩子和老公名字,离婚妻子不可以分的。但如果该房屋属于婚后用于共同生活的,即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妻子可以请求对该共同房产予以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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