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丁律师,我在一家公司做抵押贷款,到手5.8万,但是我查了银行说贷款金额为7.6w,然后有1.7万没有到我手上,这1.7万贷款公司说是我车子抵押给她们的担保金,服务费,请问这样的收费合理吗?我可以索回这1.7万吗
金融借款贷款
2022-11-13 13:5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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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贷款行业通过收取客户的抵押贷款手续费和银行的利息返还部分赚钱,但是利率不得超过法律规定,如果超过了,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偿还。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
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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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