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案件物证的提取程序都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22-11-13 14:1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案件中,提取物证的程序为:
    1、勘验、检查。司法人员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等进行查看和检验,执法人员对人身或者特定场所进行调查;
    2、搜查。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
    3、扣押。执法机关可依法暂时扣留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
  • 刑事案件物证提取程序为:
    1、勘验、检查。司法人员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等进行查看和检验,执法人员对人身或者特定场所进行调查;
    2、搜查。
    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
    3、扣押。执法机关可依法暂时扣留与案件有关的物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
    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
  • 刑事案件物证提取程序如下:
    1、对案件相关的场所、物品等进行勘验和检查;
    2、对犯罪嫌疑人的身体、物品、住处进行搜查;
    3、与案件有关的物品的进行扣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