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协议有异议,怎么解决?

协议离婚
2022-11-13 14:3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离婚协议书有异议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1、因财产分割而对离婚协议书有异议,可以在协议离婚后1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但是只有订立《离婚协议书》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才会依法判决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否则将会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2、因《离婚协议书》没有约定的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会依据法律作出判决。
    3、因对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事项对离婚协议书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该起诉的权利只能在发现上述行为之日起2年内行使。
  • 离婚协议书可以用打印的,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协议离婚后出现问题的解决方式:当事人对财产以及债务履行上发生纠纷的,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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