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师终结本案执行是什么意思?

刑事辩护
2022-11-13 15:03: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指在人民法院已经穷尽法律规定的财产调查和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则由人民法院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来结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第一条
    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
    (二)已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
    (四)自执行案件立案之日起已超过三个月;
    (五)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已依法予以查找;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妨害执行的,已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已依法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
  • “终结执行”是指因案件出现不可能执行或者没必要执行的情形,而由人民法院结束执行程序的一种裁定。应“终结执行”的情形包括申请人撤销申请、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第二百五十八条
    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

  • 执行终本是法院执行过程中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简称,主要是针对在法定的执行期限内,也就是6个月内,采取各种执行措施,都无法将本案执行完毕,而暂时做的一个结案处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