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上海农村宅基地拆迁安置房,取得产证后,每年还需缴纳房产税吗

拆迁补偿
2022-11-13 15:20: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拆迁安置房房产证应当缴纳的税费是:
    1.5%的契税,1‰的合同印花税,证书印花税,购房价款1%的个人所得税,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住宅登记费,手续费。法律依据:《契税法》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房屋拆迁产权置换需要缴税,包括房款1%的个人所得税、房款
    1.5%的契税、5元/套的工本贴花、6元/平的交易费、
    1.36元/平的测绘费、200元权属登记费取证费等。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 一般情况下是需要交营业税的但下列两种情况暂免征营业税:

    1、被拆迁个人和单位取得政府财政部门支付的拆迁补偿款及其他补助费暂免征营业税;

    2、被拆迁个人因自用普通住房拆迁,取得的补偿费或拆迁过程中发生的等面积产权调换暂免征营业税。
    法律依据: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一)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
    (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
    一、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