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上市公司暂停上市的情形有哪些

企业法律顾问
2022-11-13 15:2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上市公司暂停上市的情形如下:
    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2、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
    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4、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
    5、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应当对发行人的经营年限、财务状况、最低公开发行比例和公司治理、诚信记录等提出要求。法律依据:《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应当对发行人的经营年限、财务状况、最低公开发行比例和公司治理、诚信记录等提出要求。
  • 公司可以在符合一定情形时暂停经营。公司暂停经营需要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且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等机关申请停业。如果公司擅自停业超过六个月的,可能会被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二百一十一条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公司可以暂停经营。但公司暂停经营需要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且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等机关申请停业。如果公司擅自停业超过六个月的,可能会被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二百一十一条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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