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

讨薪
2022-11-13 16:3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的规定:如果单位所支出的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则该部分支出准予扣除;如果超过的,则超过部分要按照一定的税率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一条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 职工福利费税前是不扣除的。即无需计算扣除标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个人所得税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一般为实际薪资总额,并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等费用。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第二条
    《实施条例》第
    四十、
    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1、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是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  
    2、在税收方面规定,《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主要包括:  
    (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  
    (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  
    (3)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等等。法律依据:  《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  《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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