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不动产权证书会有什么用

房屋产权
2022-11-13 17:31: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不动产权证书具有以下作用:
    (一)通过不动产权证书确认房地产权利归属状态,对抗第三人;
    (二)通过不动产权证书保护房地产与权利人间的法律支配关系;
    (三)通过不动产权证书公示房地产权利变动状况,保障房地产交易安全。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不动产权证书》的作用有:
    (一)通过不动产权证书确认房地产权利归属状态,对抗第三人;
    (二)通过不动产权证书保护房地产与权利人间的法律支配关系;
    (三)通过不动产权证书公示房地产权利变动状况,保障房地产交易安全。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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