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警扣押期间的停运损失,应该赔偿么?

行政处罚
2022-11-13 17:50: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要看有没有合法手续的哦
  • 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车辆进行扣押后,停车所产生的费用由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妥善保管被扣押的设施以及财物,不得使用或者损毁;若对其保管的财务造成损失的,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
    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 扣留状态要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解除,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 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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