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受害人对行政处罚不服是如何处理

行政处罚
2022-11-13 18:0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受害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受害人认为行政处罚决定有错误的,损害了自己的利益,并已经造成了实质损害的,还可以申请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 受害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受害人认为行政处罚决定有错误的,损害了自己的利益,并已经造成了实质损害的,还可以申请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根据《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可以依法就该行政处罚的行为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口头或书面向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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