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我在外省买的社保想转回本地,办理转移要本地社保局办理什么?

2022-11-13 18:5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的社保能够转移到其他城市。在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完成这些手续,社保一般就转移成功了。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 社保可以转移到其他城市。在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完成这些,社保就转移成功了。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 社保外地转回本地需要携带身份证在外地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参保缴费凭证,然后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参保凭证等去本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保险转移手续,由本地的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外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交接。
    法律依据: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五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
    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