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违约金上限30%怎么解释

合同违约纠纷
2022-11-13 18:5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违约金上限30%的解释是:计算30%的基数是实际损失,不是合同标的金额。造成的损害较大时违约金可以适当上浮,最高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违约金过低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增加。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违约金上限规定是: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的30%。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或计算方式,但是约定的具体数额不得超过造成的损失3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 违约金上限的规定是,违约金的数额不能高于造成的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如果高于该比例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以该比例为标准,予以适当地减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