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完娘家的嫁妆还能不能要回有什么法律规定

离婚财产分割
2022-11-13 19:02: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嫁妆是婚前获得的,则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可以要回来;嫁妆是婚后获得的,则只要赠与方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男女双方可以进行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如果女方的嫁妆是结婚登记之前,女方父母赠与女方个人的,那离婚的时候女方可以要回嫁妆。如果嫁妆是婚后赠与的,并且没有表明是赠与个人的,那该嫁妆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应该共同分割。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离婚后女方嫁妆不一定能要回。如果嫁妆钱是在结婚前娘家赠与女方的,则属于女方的个人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可以要回;如果嫁妆钱是在女方结婚后赠与的,且无约定各自所有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只能就嫁妆中属于自己的部分进行索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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