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第二次起诉离婚是否判决

起诉离婚
2022-11-13 19:1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二次起诉离婚是否要第一次的判决书的判断方式:若第二次起诉离婚是在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那么只需要有第一次判决书的复印件就可以了;若第二次起诉离婚是在不同人民法院,不但要有判决书原件还要有生效证明,这样才能证明第二次起诉离第一次超过了六个月,不然人民法院有可能会不予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第二次起诉离婚如果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是可以判离的:
    1、第二次起诉系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且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子女抚养、财产问题的;
    2、第二次起诉系再次向一审法院提出,且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双方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九条
    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
  • 第二次起诉离婚是可以判离的。但仅限于如下情形:
    1、第二次起诉,是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且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子女抚养、财产问题的;
    2、第二次起诉,还是向一审法院提出,且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双方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九条
    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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