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拘留转治安处罚的吗?

行政处罚
2022-11-13 19:40: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违法行为人进行的治安拘留是不属于判刑处罚的,一般情况下,治安拘留针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分子,而判刑则针对违反刑法的犯罪分子,因此治安拘留一般算不上判刑。治安拘留只是一种治安处罚措施。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适用本法的规定;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
  • 刑事处罚不包含治安拘留。刑事处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其中不包括治安拘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 刑事拘留是可以转治安处罚的。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认定为刑事犯罪,不需要判处刑罚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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