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行政处罚程序有什么

行政处罚
2022-11-13 19:5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政处罚程序有普通程序,即由行政机关依法进行调查、立案、并作出决定;简易程序,即由行政机关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以及听证程序,即由行政机关参考听证的结果来作出处罚决定。
    法律依据:
    2021年7月15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四条
    除本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符合立案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立案。
    第六十三条
    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一)较大数额罚款;
    (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 行政处罚的程序:先由行政机关决定是否予以立案;如果决定立案的,然后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再由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最后将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并依法执行处罚决定。
    法律依据:
    2021年7月15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
    除本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符合立案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立案。
    第五十七条
    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四)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第六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 行政处罚的程序有调查取证;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的权利;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及送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执法人员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应当主动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
    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有权要求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执法人员不出示执法证件的,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有权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检查。
    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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