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车上人员责任险保费是多少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1-13 20:0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而言,车上人员责任险的保险金额是由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商量决定的,一般每个座位大概也就1至5万的保额,投保的人数不能超过车辆本身的固定的座位数。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五十五条
    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 车上人员责任险的保险金额一般是由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商量后进行决定的,一般每个座位大概也就1至5万的保额,投保的人数不能超过车辆本身的固定的座位数。法律依据:《保险法》第五十五条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 车上责任险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一般每个座位保额按1-5万元确定 。司机和乘客的投保人数一般不超过保险车辆行驶本的核定座位数。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
    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

    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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