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爷爷奶奶把房子过户给孙子可以不

房屋产权
2022-11-13 20:1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奶奶可以将房子过户给孙子。双方应当可以签订合同,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房屋产权证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进行过户登记并发放不动产登记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爷爷可以把房产过户给十岁的孙子。房屋所有人可以对房屋进行处分,所以爷爷可以将自己的房屋赠送给孩子。房屋的赠送,需要办理过户手续,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 奶奶的房子可以给孙子,一般为赠与给孙子,流程如下:
    1、当事人应当先签订一份赠与合同,再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2、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房屋产权证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
    3、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4、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进行过户登记并发放不动产登记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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