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鉴定工伤以后需要做二次手术费的费用是不是就不报销了

工伤索赔
2022-11-13 20:3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二次工伤鉴定的费用一般是200元至300元不等,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致残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由申请人按照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收费标准向统筹地区劳鉴办缴纳费用。
    法律依据:
    《关于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二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致残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由申请人按照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收费标准向统筹地区劳鉴办缴纳费用,其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申请办理提前退休(职)的,按照现行养老保险管理体制,由企业参保所在地统筹地区劳鉴委初步鉴定后统一报省劳鉴委进行最终鉴定,并由统筹地区劳鉴办从收取的400元中按照每人次100元的标准向省劳鉴办缴纳鉴定费用。
  • 工伤二次手术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支付,二次手术仍然属于工伤范围,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 申请二次工伤鉴定的费用,一般是200元至300元左右。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致残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由申请人按照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收费标准向统筹地区劳鉴办缴纳费用。
    法律依据:《工伤认定条例》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第二十九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期限,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第四十五条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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