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汽车交强险过期了,应该怎么办

保险赔偿
2022-11-13 22:2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强险过期了的处理方式是:车主应当及时为交强险续保,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交强险保险单。如果当事人晚交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期满,投保人应当及时续保,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险单。
    第二十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期间为1年,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保人可以投保短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一)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的;
    (二)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
    (三)机动车距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1年的;
    (四)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交强险过期了,车主应当及时续保,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交强险保险单。如果当事人晚交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期满,投保人应当及时续保,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险单。

    第二十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期间为1年,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保人可以投保短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一)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的;
    (二)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
    (三)机动车距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1年的;
    (四)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机动车交强险过期了的,应当及时续保,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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