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驾驶证一次性扣了12分,四五年了一直没有去参加学习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2022-11-13 23:1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驾驶人在记分周期内扣了12 分的,公安机关的交管部门会扣留其驾驶证,同时驾驶人也应在15日内参加为期7天的学习,交管部门则应在20日内对驾驶人进行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并发还驾驶证;不合格的继续参加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交管部门公告该驾驶人的驾驶证停用。

    法律依据:
    公安部139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 在记分周期内扣了12 分的,首先公安机关的交管部门会扣留其驾驶证,同时驾驶人也应在15日内参加为期7天的学习,交管部门则应在20日内对驾驶人进行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并发还驾驶证;不合格的继续参加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交管部门公告该驾驶人的驾驶证停用。

    法律依据:
    公安部139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 驾驶证扣完12分一直没有处理需要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
    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应当给予记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其分值,由国务院公安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提供记分查询方式供机动车驾驶人查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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