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伙人退伙应当怎样进行清算

合伙企业
2022-11-13 23:20: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伙人退伙清算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六条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八十八条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人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 合伙人退股按照以下方式清算:
    1、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2、相应扣减退伙人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3、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可以采取退还货币或者退还实物的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一条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   
    1、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2、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3、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5、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规定分担亏损。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一条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第五十二条
      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五十三条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五十四条
      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分担亏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