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再婚需要带些什么证件

结婚
2022-11-13 23:50: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再婚领证要带的证件如下: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除此之外还需要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夫妻再婚的,应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审查后满足结婚条件的,依法发给结婚证,完成夫妻双方的婚姻登记。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 已离婚的当事人申请再婚时应提供以下证件:
    1、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
    2、户口本原件;
    3、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4、离婚证或判决书。
    再婚的申请程序:
    1、申请。

    2、受理。
    3、审查。
    4、登记。
    5、发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再婚需要带如下证件: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等。且双方登记离婚的,还需提供离婚证。除前述证件外,男女双方还需出具本人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材料,才能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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