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武汉医保卡丢失

社会保险
2022-11-14 02:4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保卡丢了,可以电话或网上挂失。参保人员通过登录相关网站或电话挂失后,可以按照规定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参保证明等材料前往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去申请补办,并及时领取新的医保卡。

    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五条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保障持卡人查询、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的权利,采取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保护持卡人的个人隐私,依法使用与社会保障卡有关的信息,确保社会保障卡的安全使用。

    第十六条
    经批准发行社会保障卡的省级、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制定明确的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规程,并通过在服务场所明示、政府网站公示等方式向社会发布。
    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社会保障卡的功能、用途;
    (二)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对象、申领条件、申领手续;
    (三)社会保障卡的使用范围(包括使用方面的限制)、使用期限及使用方法;
    (四)社会保障卡损坏、遗失后的挂失、补发程序;
    (五)发卡机构、持卡人及其他有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
  • 医保卡丢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处理:第一,拨打医保服务热线12333 进行电话报失;第二,回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等字附近的市区县医保中心或者服务点进行办理书面报失手续。如果参保人再重新办理医保卡之前,又找回原来的医保卡的,可以办理撤销挂失手续。
    如果参保人因遗失损坏医保卡的可以申请补卡换卡,医保卡挂失生效前,因该卡所产生的所有的经济损失全部由参保人个人承担,参保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在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等进行办理。
  • 医保卡丢了可以前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挂失、补办手续。参保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三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第七十四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