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离过婚再婚时可以隐瞒婚史吗,户口上是未婚

2022-11-14 06:44: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隐瞒婚史的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结婚证的行为合法有效。隐瞒婚史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婚史属于个人隐私,当事人有权利选择不公开。如果另一方以此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法院并不会支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 隐瞒婚史办理结婚证有效。隐瞒婚史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婚史属于个人隐私,当事人有权利选择不公开。如果另一方以此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法院并不会支持。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 未婚生育再婚不能隐瞒。因为男女双方在进行结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的婚姻状况进行审查,户籍登记部门也会及时对其婚姻状况和生育状况进行审查登记。因此,这些情况是无法隐瞒的。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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