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想设立分公司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公司成立
2022-11-14 06:54: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设立分公司需要具备的条件:有符合规定的名称;营业场所在公司住所以外;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所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还需要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设立分公司的条件:
    1、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名称、住所;
    2、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总公司的经营范围;
    3、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条件,办理了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 设立分公司需要具备下列法定条件:
    1、该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且分公司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
    2、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3、有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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