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证处公证遗嘱的有效力

遗产继承
2022-11-14 07:06: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证遗嘱的效力为一直有效,在继承开始后,应当按照经公证的遗嘱的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应当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公证遗嘱的效力有:经过公证的遗嘱是有效的,在继承开始后,按照经公证的遗嘱的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应当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遗嘱公证细则》第六条
    遗嘱公证应当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因特殊情况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当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当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见证人、遗嘱代书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 公证遗嘱和自书遗嘱的法律效力具体如下:
    1、公证遗嘱的效力一般优先于未经公证的自书遗嘱效力。若均办理公证的,则应当按照遗嘱成立的先后顺序确认其法律效力,即成立在后的效力优先于成立在先的法律效力;
    2、自书遗嘱,满足意思表示真实、形式合法、主体适格等条件,即可在继承开始后,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分割遗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