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职人员家属户口不在我村分到土地可以收回吗

土地纠纷
2022-11-14 08:26: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部分村民农村户口迁出户内仍有亲属的,可以继续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全家一起迁出户口的收回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召开会议统一进行讨论审批重新分配。法律依据:《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 如果户口迁出之后,户口已经转为非农业户口,那么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耕地,此时土地是没有的。如果户口迁出后,还是农业户口,则应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决定是否收回土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二条
    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依照下列规定行使所有权:
    (一)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二)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三)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 农村户口变为城市户口的应当退回农村宅基地。全家从农村迁入设区的市落户,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原有的农村宅基地交回村集体经济组织。拒不交回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依法收回。
    法律依据:《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