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在一家餐饮店上了五天班,昨天刚签的合同,然后现在我想辞职,多久才能走?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14 09:5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如果是书面提出离职的,在三十天后就可以走了;如果是在试用期,则提前三日向单位提出离职,三天后可以走。在试用期可以口头提出离职,但过了试用期后,一般要书面通知单位来离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劳动者口头提离职,如果还在试用期的,大概三天后可以走;如果与单位协商一致的,则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可以走;如果单位具有克扣工资等行为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走。但如果劳动者过了试用期,且单位无过错的,一般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三十日届满后可以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劳动合同期限内这样辞职:
    1、劳动者与公司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从而辞职,公司无需补偿;
    2、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公司,即可辞职;
    3、公司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可以直接辞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