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单位工作了13年,单位一直没交社保,这期间是我自己交的,要是让单位赔偿,单位能赔偿我多少钱,谢谢

社会保险
2022-11-14 10:25: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用人单位没给员工缴纳社保,需要按照给员工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赔偿;如果员工因此而与单位解约的,单位需要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偿其一个月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单位没交社保,若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 如果单位不交社保的,一般应当按照给劳动者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赔偿;如果劳动者因此与单位解约的,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补偿标准为劳动者在单位工作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此外单位还要及时补缴社保。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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