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适用专属管辖的案件应有哪些

2022-11-14 10:25: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同情况下的管辖法院是不同的,需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来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来说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专属管辖指的是某些案件必须由特定的法院管理,当事人不能以协议的方式加以变更,具有强制性。例如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要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来专属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下列案件属于法院专属管辖:
    1、关于不动产纠纷的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2、关于港口作业纠纷的案件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3、关于继承纠纷的案件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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