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企业法律顾问
2022-11-14 10:4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1、涉及股东的相关内容,例如,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2、涉及公司的相关内容,例如,公司名称和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
    3、其他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有:
    1、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2、公司名称和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5、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一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设立方式;
    (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十二)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法定代表人;
    3、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4、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5、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一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设立方式;
    (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十二)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