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院调解的离婚协议书丢了,怎么办

协议离婚
2022-11-14 10:52: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协议丢了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补办:
    1、还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需要与配偶重新签订一份离婚协议;
    2、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的,可以拿着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离婚协议书丢了可以去民政局调取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姻登记的机关应当对婚姻登记信息进行档案管理,以便查询、管理。即办理离婚登记形成的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结婚证复印件、离婚协议书等应当归档。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七条
    办理离婚登记形成的下列材料应当归档:
    (一)《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二)《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三)当事人结婚证复印件;
    (四)当事人离婚协议书;
    (五)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六)其他有关材料。
  • 离婚协议丢失后补办方式是:当事人携带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对申请进行审核,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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