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办理失业保险怎么办理?

社会保险
2022-11-14 11:20: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失业保险需要劳动关系证明,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等材料。一般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进行办理,不需要劳动者自己去办理,用人单位需要为员工办理社保,其中就包含了失业保险。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失业保险应当由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起的三十日内为职工办理并缴费;而职工失业后,如果符合失业金的申领条件的,可及时办理失业登记,之后凭失业证等材料去申领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 办理失业保险需要下列手续及材料:带着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之后凭失业登记到社会保险经办办理领取失业金的手续。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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