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为什么办居住证要半年?

2022-11-14 11:58: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居住证一般要半个月的时间才能办下来。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持本人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到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 我国居住证的有效期规定是1年,每年签注1次,过期后可以办理续期。自居住证签发之日起满一年的非本市户应当通过到居住证受理点或者官网及时续签,逾期未办居住证失效。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 办理居住证一般要15日内。申领人需持居住证受理回执单、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领取居住证,公安机关应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发居住证,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发的,可延长至30日。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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