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上市公司的股票在什么情况下而终止上市

公司上市
2022-11-14 12:05: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上市公司的股票在不符合公司上市的条件或者是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时,会终止上市。公司上市和退市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做到,有限责任公司没有资格上市。法律依据:《证券法》第五十六条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二)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
    (三)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
    (四)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
    (五)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上市公司的股票在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等情况下终止上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退市后便不能发行股票。法律依据:《证券法》第五十六条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二)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
    (三)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
    (四)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
    (五)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上市公司的股票有下列情况的终止上市:
    1、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经查实后果严重的;
    2、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并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
    3、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经查实后果严重的;
    4、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
    5、公司被解散、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关闭或者被宣告破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上市交易的证券,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的,由证券交易所按照业务规则终止其上市交易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证券上市交易的,应当及时公告,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八条上市交易的证券,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的,由证券交易所按照业务规则终止其上市交易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证券上市交易的,应当及时公告,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第四十九条对证券交易所作出的不予上市交易、终止上市交易决定不服的,可以向证券交易所设立的复核机构申请复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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