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案子已经立案了。法院一个多月没通知我怎么回事

2022-11-14 12:0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案件正在审理是一般是指法院已经启动诉讼程序,但是没有审理终结。立案审理前要审查双方符合管辖要求,双方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等等。审理通过予以立案,不通过发不予受理通知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 案件已受理就是立案了,一般在其诉讼申请人向法院提交起诉状之后,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法院应当受理立案,并且告知当事人立案结果。如果法院对其不予受理的,也就不会立案。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立案后多久开庭。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后,法院应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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